关于2026年寒假放假安排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年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寒假放假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1.学生:寒假自2026年1月25日至2026年3月6日。
3月7日返校报到,3月8日领取教材,3月9日正式上课。
2.教职工:寒假自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3月4日,2026年3月5日报到。
二、有关要求
(一)做好教学衔接与工作谋划。各教学单位及教务处需妥善完成期末考核、成绩归档等收尾工作,同步谋划下学期教学安排;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开展工作总结和研讨,于2026年1月23日中午12点前上报寒假重点工作计划(通过OA系统“自由流程”提交,经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送至党政办公室黄璐老师处。无重点工作安排的部门请按同样流程上报,并注明“XX部门无重点工作安排”),确保新学期各项工作衔接有序、推进有力。
(二)强化安全防控与隐患排查。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全面排查办公、教学、宿舍等重点区域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并及时整改;学生工作部及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师生寒假安
全教育,重点强调交通、消防、防诈骗等安全要点。
(三)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和送温暖活动。各部门负责人要主动了解师生思想动态,关心生活困难师生和退休老同志的生活,积极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全体师生员工过一个
平安祥和愉快的春节。
(四)严格值班值守与校园管控。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职尽责,坚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处理假期相关事务(寒假期间值班安排由党政办公室另
行发布);保卫部、武装部要强化门禁管理与校园巡逻,严控外来人员出入校园,特别要加强春节期间值班值守。
(五)严守纪律规矩与廉洁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工要自觉践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弘扬廉洁
自律、文明节俭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