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湖南省教育厅通知,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全面铺开,为了做好这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1、报名对象:已通过教师岗前培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乙以上和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的人员。
2、报名时间:<?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2007年3月22日—3月26 日(随带4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U盘)。
3、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6K纸包页、一式二份、报名时带U盘拷贝)。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聘任合同书(或聘任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组织人事处统一提供)
6)体格检查表(由组织人事处集体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7)思想品德鉴定表
8)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须另提供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情况登记表(由组织人事处组织试讲,试讲人员、时间另行通知)
4、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涉及的学科科目分类见下面的分类表,填写时请严格按分类表中所列的对应科目填写,不允许自编学科科目名称,不清楚分类的请到组织人事处咨询。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学科科目分类表
数学 信息科学与系统科学 力学 物理学 化学 机械工程
工程与技术科学材料力学 动力与电气工程 计算机科学技术
电子通讯与自动控制技术 化学工程 食品科学技术 管理学
土木建筑工程 马克思主义 哲学 语言学 文学 艺术学
历史学 经济学 法学 政治学 教育学 体育学科 统计学
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普通话证书复印件、岗前培训证书复印件等的纸张规格都为A4。
3)请申报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认真仔细地阅读本通知,特别注意通知中所提到的各种要求。
4)教师资格认定材料上报组织人事处截止时间为2007年4月6日。
组织人事处
2007年3月22日
- 上一篇:第四周教材研讨会报道...
- 下一篇:关于开展省教育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