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科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06-04-26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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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湘社科职改审字[2006]1号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在任现职期间进行继续教育的情况要作为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凡未完成继续教育规定时间或继续教育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务各任职资格的考试,也不得聘任或续聘专业技术职务。现社科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定于每年的5月举行,凡申报社科系列职称和续聘人员暂定每年应参加社科系列职改办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6天。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社科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管理学基本知识、和谐社会建设、社科系列职评工作若干问题、科学发展观和自主创新、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三、报名及培训时间:5月13日前到组织人事处报名,5月22日至28日正式上课。
四、培训地点:省社科院内
五、学费(含书籍和证书等费用):580元(自理)
六、注意事项:学员报到时需交省人事厅发放的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绿色本),如没有此证,请带1寸免冠照片1张。
组织人事处
200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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